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意见】平山县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开展“双随机”联合抽
查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开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振乾担任;县政府副县长林树新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军增、副主任齐文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鲁彦彬任副组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编办、财政、发改、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质监、国税、地税、人社、住建、民政、交通等部门主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权志刚担任。负责“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制度、计划制定;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建立全县“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系统;协调建立“两库一单”,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分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负责“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业务培训和督导考核;组织各部门实施“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抓好本系统的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建立“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机构,明确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各部门上报一名专职人员,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及时反馈信息,上报各项工作数据,并向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任务分工
(一)建立全县“双随机”抽查联合监管系统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6年8月底)
(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分库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6年7月底)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库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6年5月底)
(四)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责任单位: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16年5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联合抽查实施的协调组织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研究解决“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根据建设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本地“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的组织工作。分批次对相关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联合抽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提供资金保障。县政府将“双随机”联合抽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资金支持与后勤保障。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分库和全市“双随机”抽查联合监管系统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双随机”抽查工作中所涉及的日常维护管理、设备更新、业务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所需资金,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