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区“五一”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防火工作整体平稳,结合我区森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省、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高环书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红星区“五一”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红星区“五一”节日期间森
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防火工作整体平稳,结合我区森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高环书记、韩库市长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全胜。
二、方法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五一”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对“五一”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林场(所)长一律不许下山,包片领导、包点单位防火督查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森防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五一节”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检查站、固定岗、流动哨要担负起森林防火宣传责任,重点加强入山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使进入山人员自觉做到入山不带火,室外不吸烟、野外不弄火,严防火源入山。
(三)严格火源管控,防范火灾发生。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火源管理措施,认真抓好火源管理和火险隐患排查工作。对痴、呆、傻以及精神病患者要注意落实好监管人员。各林场(所)要做好居民区及周边电力线路的隐患排查工作,防止电线短路、高压线打火引发森林火灾,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场所周边防火隔离带的清理力度,切实起到阻火作用,严防家火山火连烧现象的发生。
区公安分局要安排公安干警驻扎在防火检查站,协助防火检查工作;重点对三杨、汤南母树林,库斯特火山岩地质公园和霍吉河湿地公园要增岗设卡,增加布防力量,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火源入山。要严格控制农事用火,坚决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森防指发布橙色以上预警信息,要全面实行封山戒严。
(四)严格执行等级待命制度。森林消防专业队、林场所快扑队要严阵以待,时刻做好扑火准备。民兵营和预备队要保持相对集中,一旦扑火需要,保证1小时内集结到位。
(五)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在“五一”节期间,由区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资源林政、森林防火等部门联合开展“清山、清林、清河套”活动,将非法入山狩猎、捕鱼、抓蛤蟆等人员清出林内。违规暂住点一律拆除,发现带火种入山人员,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的管理。各社区、林场所要对“疯、傻、痴、呆”四类人员进行登记,由专人负责看管,严防此类人员进山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加大对大平台各村屯和林场所森林防火管理力度,抽调公安干警派驻到大平台各村屯驻点,抽调机关干部到南坡各场所驻点,加强入山检查和管理力度。
(七)落实预警机制,强化响应措施。要加大高山瞭望和地面巡护力度,对交界区域要重点防范。要进一步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高火险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林场所要严格按照预警响应,落实相应措施,做到科学设防,因险设防,切实掌握森防工作主动权。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要求
为确保完成以上工作目标,特成立四个专项工作组,工作时间:4月28日—5月2日。
(一)森防“三清”工作组
组 长:王兴伟
成员单位:政法委、公安分局、资源林政局、森防办(森林消防大队)、各林场(所)
成员单位要在组长统一领导下抽调足够的兵力对我区南、北坡开展清山、清林、清河套的“三清”工作,拆除一切违规暂住点,清除一切非法入山人员和车辆,消除林内火险隐患,对重点部位重点安排,进行反复地清理。
(二)森防工作巡视组
组 长:董春江
成员单位:机关党工委、公安分局、资源林政局、森防办(森林消防大队)、各林场(所)
1、抽调机关干部进驻南坡各林场(所)、公安干警(每村两名,着警装)进驻大平台地区各村(屯),负责对各林场(所)、各村(屯)吸烟人员和春采、春种、春造人员的登记,每日对职工、村民进行森防宣传教育,并在村头主要路口设卡检查,杜绝火源入山。
2、防火检查站在森防期内要切实履行森防检查的职责,对过往行人、车辆进行严格的检查,严禁火源入山,主要站卡派驻两名干警协同工作,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和车辆禁止入山。
(三)森防工作督查组
组 长:肖国文
成员单位:纪检委、森防办。
成员单位要在组长统一领导下,按照森防工作方案和上级会议及文件要求对全区森防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防火隐患限期整改,并指定责任人,对不服从检查的或逾期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或进行纪律追究。
(四)森防工作宣传教育组
组 长:孙 刚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森防办(森林消防大队)、各林场(所)。
各组成员单位要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宣教结合。深入到各个场所、村屯及农耕点,宣传森防的各项规定及法律法规,对广大干部群众、农民及外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入山不带火、室外不吸烟”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