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鸡西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鸡西市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7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鸡西市域内2016年退出矿井8处,化解煤炭产能458万吨。其中,龙煤鸡西公司2处140万吨、沈焦鸡西盛隆公司6处318万吨。2017年退出矿井2处,均为龙煤鸡西公司矿井,化解产能150万吨。2018年退出矿井3处,化解产能420万吨。其中,龙煤鸡西公司2处330万吨、沈焦鸡西盛隆公司1处90万吨。龙煤鸡西公司化解煤炭产能事宜由龙煤集团具体负责,我市具体负责沈焦鸡西盛隆公司化解煤炭产能事宜。于2016年11月末关闭退出我市辖区内的鸡东煤矿、新城煤矿、立新煤矿六井、立新煤矿三井、立新煤矿新一井和光大煤矿6处矿井,退出产能318万吨,需安置职工4825人;2018年末关闭退出碱场煤矿一井,退出产能90万吨,需安置职工1369人,3年内共退出产能408万吨,安置职工6194人。
二、组织机构
成立鸡西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推进企业脱困发展工作,处理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
组 长:张常荣(市长)
副组长:李洪祥(副市长)
张维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煤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鸡西银监分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中级法院、市工商局、市水务局、黑龙江煤监局哈南分局、鸡西供电公司、沈焦鸡西盛隆公司,鸡东县政府、恒山区政府、城子河区政府和梨树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压减产能、职工安置等综合组织协调工作。主任由黄祖文兼任,副主任齐国强。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
三、下步工作
(一)讲政治,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我市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按照2016年8月15日省政府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从现在起到2016年11月末我市完成沈焦鸡西盛隆公司318万吨煤炭产能退出。
(二)把责任落到实处,盯紧目标倒排工期,进一步细化和组织实施方案。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约谈及严肃问责,确保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既定年度目标。
(三)着力抓好重点工作,重点做好职工安置、资金筹措和债务处置等工作。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重组、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也是去产能的主体,2016年11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压减产能任务。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压减煤炭产能综合组织协调和衔接工作。加强信息沟通,每月底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碰头会,综合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根据需要随时协调召开有关会议,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对未按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约谈问责。制定《鸡西市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2017年2月底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市煤管局。负责全市压减煤炭产能具体工作。按月填报进展情况,组织督导沈焦鸡西盛隆公司,制定关停工作时间表,核定退出产能,完成督导、检查、验收工作。
(三)市财政局。做好奖补资金测算、申请及拨付工作。
(四)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政策支持,按时间节点注销有关证照。
(五)市环保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政策支持。
(六)市人社局。制定风险应对预案,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稳妥接续社会保险,确保社会稳定。2016年8月末前,组织做好退出产能涉及具体职工数据的核实,建立职工名册,存档备查。做好对上沟通衔接工作,测算安置职工所需费用,积极争取专项奖补资金。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对不能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七)市民政局。负责困难人群帮扶工作(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和市公安局等配合)。
(八)市金融办、鸡西银监分局。加强金融对接服务,妥善处理企业债务。落实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的财税政策,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支持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推动组建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强化企业法人信用,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密切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对区域金融稳定的影响,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防止演化为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九)市水务局。按照工作计划,负责对退出产能企业依法依规断水工作。
(十)鸡西供电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负责对退出产能企业依法依规断电工作。
(十一)市信访局。妥善处理沈焦鸡西盛隆公司产能退出相关信访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二)市公安局。做好拆除现场治安工作,配合市信访局做好重大信访案件处置工作,按照工作计划,负责对退出产能企业依法依规停止供应火工产品。
(十三)市安监局。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拆除现场安全工作。
(十四)市法制办。做好去产能相关法律支持工作,确保去产能工作合规合法。
(十五)黑龙江煤监局哈南分局、市工商局。根据去产能工作时间节点注销相关证照。
(十六)鸡东县政府、恒山区政府、城子河区政府和梨树区政府。配合市发改委和市煤管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退出产能相关工作,密切与辖区化解产能的企业职工联系,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十七)沈焦鸡西盛隆公司。配合市煤管局按要求制定产能退出时间表,主动退出过剩产能;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筹措配套资金,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出产能相关工作,密切与职工联系,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十八)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