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方案为切实提高我县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水平,及时、准确、高效的展示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为政府制定各项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根据《中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县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县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水平,及时、准确、高效的展示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为政府制定各项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根据《中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等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组织,加强我县妇幼卫生信息体系建设。
(二)提高各级信息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三)建立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组织。县卫生局成立妇幼卫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各项信息工作由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项工作报表,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数据分析报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选拔熟悉妇幼保健工作,能够较熟练地掌握电脑操作技术的人员,从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两名信息员,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上报,要为信息人员提供可上网的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工作条件。
(二)人员培训。每季度县妇幼保健所召开一次信息人员培训会,定期对信息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指导。乡镇卫生院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村级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收集、上报各类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信息上报。各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5岁以下儿童和育龄妇女死亡等信息要及时报县妇幼保健保健所,保健所应及时调查,将相关信息表卡进行上报,同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四)信息质控。县妇幼保健所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制定质控方案,对我县各类信息工作进行质控,形成质控报告。
(五)工作考核。县妇幼保健所制定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考核标准,年终对全县医疗单位的信息工作组织管理、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有助产服务单位将延缓《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的校验,整改合格后方可发放;对《出生医学证明》等各项信息上报不及时或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将停发《出生医学证明》。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扬,优秀信息员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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