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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市“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心得体会 时间:2023-06-10 18:55:03

2016年“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实施方案为加快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根据省《关于做好2016年“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市“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市“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2016年“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根据省《关于做好2016年“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广“工学一体”就业就学模式,搭建企业、学校深度融合对接平台,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2016年以服务加快“调转促”行动计划为导向,积极推进“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帮助劳动者提高文化素质,提升职业技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推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延展办学功能,拓宽就业途径;促进企业改善就业环境,储备人力资源,提质增效升级;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为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重点

2016年,“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各地通过竞争性办法遴选一批有意参加的企业,广泛动员职业院校积极参与,组织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对接,全面进行“招工招生”、“招生招工”两种模式试点.重点开展“招工招生”模式的试点,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招收企业有培养意向、个人有学习意愿的一线青年职工参加试点。

各地要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聘用兼职教师工作的通知》精神,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大师、技术技能人才及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组建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各地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有脱贫任务的县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扶贫办等部门联系,积极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实现“培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三、工作模式

“工学一体”是“政府引导推动、企校合作融合、招工招生同步”的就业就学人才培养模式。政府搭建企业和学校对接合作平台,职业院校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将企业职工招收为学生,或者企业将职业院校新招收的学生录用为准员工,企业学校双方共同编制培养计划、课程内容、学习标准,充分发挥企业用人机制和学校育人机制的耦合作用,达到生产教学一体化定向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

“工学一体”试点工作共有两种模式。一是招工招生模式,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将企业职工招收为学生,就是招工即招生、工作即学习;二是招生招工模式,企业将职业院校新招收的学生录用为准员工,就是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职。

以上两种模式中涉及学历教育的招生、培养、实习、就业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四、基本条件

(一)试点企业

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经济实力较强;

2.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社会声誉较好;

3.建立较完善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和职务晋升激励制度;

4.按规定提取和支出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承诺优先投向“工学一体”试点项目;

5.有强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

6.合作院校为省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优先选择市内职业院校;

7.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市)级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与有关职业院校签订“工学一体”合作协议,开展“工学一体”工作。县(市)级人社部门要将审批确定的企业名单,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二)试点院校

选择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示范性强、在校企合作方面有成功经验或做法的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省级及以上示范(重点)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经审批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组织开展“工学一体”相关工作。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向市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向当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职业院校合作企业须为本省企业,优先选择市内企业。

(三)试点专业(或工种)

试点专业(或工种)依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54号)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参考《紧缺专业(工种)目录》和《省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中“比较紧缺”、“非常紧缺”的岗位,优先选择技术含量高、市场紧缺的理科或工科专业(或工种)。

(四)试点内容

1、企校联合招工招生。企校双方共同确定培养模式后,学校按照招生标准和程序,经企业推荐或员工自荐,将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招收为学生,实现招工即招生;企业根据发展需求和用人标准,与职业院校共同制定招生条件、确定招生规模,联合开展招生,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招收为准员工,实现招生即招工。参加“工学一体”的学校要认真执行“阳光招生”的要求,严格招生、考试、录取等环节。

2、企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企校双方共同制定培养实施方案,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和国家职业标准,明确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师资安排、教学组织、考核评价等,共同实施“工学一体”人才培养方案。

3、企校联合开展课程开发。企校双方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课程和教材,充分发挥企业实践性、创新性的优势和院校教学管理系统性、理论性的特点,使课程内容更加体现就业导向和职业特征,更加关注服务企业发展和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

4、企校联合组建教师队伍。企校双方共同组建教师队伍,企业邀请职业院校教师为“访问工程师”,跟踪了解企业一线最新技术,参与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职业院校引进企业高级技术人员为“人才导师”,讲授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

5、企校联合实施教学活动。企校双方共同组织教学活动,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教学管理的规范,以企业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按照工作过程和员工自主学习要求设计和安排教学活动,合理确定工作和学习的时间,根据实际分专业、分阶段、分层次组织教学,实现工学交替进行。企校双方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在企业工作或实习期间以企业管理为主,在院校学习期间以职业院校管理为主。

6、企校联合开展考核评价。企校双方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共同制定考核评价标准,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共同开展对“工学一体”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工作,注重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的评价。

7、畅通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通道。指导企业建立学习与个人成长相结合、学习与个人待遇相联系的用人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凭职业技能、业绩贡献得到使用、晋升和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核心技术领域设立“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拓宽企业员工成才发展空间。

五、实施步骤

(一)开展调查摸底。410日前,各县市区对本地区现有校企合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有意开展“工学一体”的企业和职业院校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双方的意愿和需求。

(二)公开征集企业和职业院校。向社会公开征集参加“工学一体”试点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走访联系企业和职业院校,宣传有关政策,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参与。

(三)组织对接活动。4月底前,组织开展“工学一体”企校对接活动,重点是引导行业组织、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组建就业就学联盟,签订合作协议。

(四)实施试点工作。经人社、教育、财政部门确认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的企业、职业院校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并将学员花名册报县(市)人社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附件1)。

六、政策保障

“工学一体”政策。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的“工学一体”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学员3000元一次性补助。以上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通过企业补助、个人分担的方式筹集“工学一体”学费,企业在劳动者毕业时应给予个人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偿;员工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应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应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助。职业院校应为符合条件的学生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免学费。

享受“工学一体”一次性补助的职业(技工)学校不再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学一体”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落实支持“工学一体”的配套政策。各试点企业和试点院校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组建“专兼结合”双师型教师队伍,重点推广“招工招生”模式,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努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破解就业结构性难题。

(二)落实政策。积极落实相关政策,促进校企合作,各试点企业和职业院校要加强合作和支持,加大对“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的投入,对“工学一体”学员(员工)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支出,按规定准予税前扣除。兑现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优先投向“工学一体”工作的承诺。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兑现一次性补助。

各地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深入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积极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畅通就业就学渠道,创造成才成功机会。

(三)加强督导。开展试点关键在工学结合,各试点单位要尽可能让职业院校的教学、实训、就业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要提高工学结合的层次,让企业参与专业核心课程、顶岗实训等学生培养的各个环节,把车间和教室、生产和教学无缝对接起来。要建立“工学一体”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地、各职业院校“工学一体”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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