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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典型】区安全生产基础改进工作交流

心得体会 时间:2023-06-10 16:55:03

安全生产基础改进工作交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5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渝办发〔〕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典型】区安全生产基础改进工作交流,供大家参考。

【安监典型】区安全生产基础改进工作交流


安全生产基础改进工作交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5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渝办发〔 〕122号)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经区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活动,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为主线,以推进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为手段,全力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政府监管能力、防范重特大事故、强化重点行业保障能力“四个攻坚仗”,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区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五年保持下降, 年的亿元GDP死亡率为0.2、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死亡率为6.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2、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3.3,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73%47%73%70%。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还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今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今年15月,我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6起,比去年同期增加21起,上升32%

二是道路交通事故急剧反弹。1-5月,道路交通事故38起,同比增加15起,上升65%;死亡10人,同比持平。特别是路外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尤其严峻,今年以来发生路外事故40起,死亡4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11%,死亡人数增加8人,上升22%

三是九大高危行业以外的其他工贸企业事故有所抬头。1-5月,其它工贸企业发生事故46起,同比增加12起,上升35%,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四是摩托车事故仍然高发不下。今年以来,全区由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23起,占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的64%。根据今年全区主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有四方面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一是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措施欠软,特别是摩托车专项整治不够深入,交通违法行为还较为普遍,导致交通事故高发频发。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设备陈旧,安全设施缺乏,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够彻底。有的企业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对隐患熟视无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隐患,一些部门、镇街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不力。四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不深入。企业安全培训不严格不深入,致使职工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自我防护能力差,“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委书记薄熙来也安全生产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民生问题是社会建设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社会建设的一切措施说到底都是为了改善民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民生的首要问题,也是当前热点民生问题。一些非法业主无视生命、无视监管、无视法律的行为,严重践踏了民生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一些地方和单位频频发生的伤亡事故,直接影响民生状况和社会安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就是要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上来,珍视每一名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创造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使所有从业人员都能够安全无虞地劳动和工作,共享发展带来的成果。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不搞好安全生产,就没有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各镇街、各部门和企业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和广大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 〕9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 〕26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 〕2号)的要求,扎实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完善发展改革、工商、金融、保险以及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参与的联合惩戒机制。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值)班制度。

(二)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镇街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政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督促落实。

(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行政问责制。建立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述职制度。加大事故警示问责和督导督改力度,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四、进一步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明确打击重点。持续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方和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统一周密部署,增强打击实效。

(二)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对较大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跟踪监管。进一步强化各镇(街道)“打非治违”工作责任,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防止前纠后犯。对打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属地政府、工业园管委会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抓紧建立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进一步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一)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要加快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五大”系统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定位装置;强制推行危险化学品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和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推广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

(二)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推广应急预案“三化”(图表化、程序化、简明化)管理。加强以公安消防、武警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重点企业为依托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各镇街、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六、进一步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一)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年,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其他行业达到80%以上。

(二)加快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班组安全建设,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加大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专题活动实效,扎实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 年,各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

(四)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和普查摸底,年内申报率要达到60%以上。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许可制度。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检测率要达到20%以上。

七、进一步深化安全四大行动,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建设。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90%以上。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相对集中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道路交通要强化“七大要素”、“四大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农村客运车辆、摩托车专项整治,完善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水上交通要加强液化气船、油船、散装化学品船及其作业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砂石船舶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落实恶劣天气、高洪水位期间船舶禁航制度,强化支流水域安全监管。煤矿要深化瓦斯、顶板、机电运输、水害防治、火灾预防等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水害、火灾严重等矿井的安全管理,做到瓦斯抽采不达标不生产,水害、火灾等防治措施不到位不生产。继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加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期、质量和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建设施工要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化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要加大对企业陈旧设施设备和落后工艺技术的改造力度,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查。深化烟花爆竹超范围、超药量、超定员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居住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做好危房鉴定和CD级危房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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