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全省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改善群众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佳木斯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责任包保、行政支持、部门配合、优化服务等措施,全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有效消化存量商品房,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保质保量完成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二、任务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棚户区改造。
1.新开工任务和进度安排。全市新开工任务26561套、221.49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11017套、81.39万平方米。县(市)15544套、140.1万平方米。具体安排如下:
(1)东风区负责的模范村、松江村2个项目,采取在东兴城回迁安置为主,货币化补偿为辅的方式进行安置。
东风区政府于2017年3月30日前启动房屋征收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征收任务的40%、5月31日前完成征收任务的60%、6月30日前完成征收任务的80%、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征收任务;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需新建回迁房的户数、户型、面积等基础数据调查清楚并提供给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乡规划局于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回迁安置区的测绘及详规并提供给市城投公司。
市城投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地质勘探、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招标和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组织施工单位于2017年8月1日前进场施工,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二层以上主体工程施工,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及水、电、热、气等小区配套工程施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标准。
东风区政府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在东兴城安置居民的回迁安置工作;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在新建回迁安置区安置居民的回迁安置工作。
(2)郊区负责的友谊路南近乡街两侧项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化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郊区政府于2017年3月30日前启动房屋征收工作,于5月底前将回迁区征收完毕。在总体征收进度方面,于4月30日前完成征收任务的40%、5月31日前完成征收任务的60%、6月30日前完成征收任务的80%、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征收任务;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需要回迁安置的户数、户型、面积等基础数据调查清楚并提供给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乡规划局于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回迁安置区的测绘及详规。
由市住房保障局协调市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统筹确定回迁区建设方式,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地质勘探、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招标和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
施工单位于2017年8月1日前进场施工;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二层以上主体工程施工;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及水、电、热、气等小区配套工程施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标准。
郊区政府于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回迁安置工作;同时,做好万兴一队土地收储项目剩余110套、2.41万平方米房屋的征收工作。
(3)向阳区负责的光复路教堂北项目,优先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向阳区政府于2017年3月30日前启动房屋征收工作,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征收工作任务。
(4)前进区负责的怡安社区西和林业卫校周边及南侧2个项目。怡安社区西项目优先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进行安置、林业卫校周边及南侧项目优先采取新建回迁安置区方式进行安置。
前进区政府于2017年3月30日前启动怡安社区西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征收工作任务;于2017年3月30日前启动林业卫校周边及南侧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征收任务的40%、5月31日前完成征收任务的60%、6月30日前完成征收任务的80%、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征收任务;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需新建回迁房的户数、户型、面积等基础数据调查清楚并提供给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乡规划局于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回迁安置区的测绘及详规并提供给市城投公司。
市城投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地质勘探、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招标和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组织施工单位于2017年8月1日前进场施工,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二层以上主体工程施工,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及水、电、热、气等小区配套工程施工,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标准。
前进区政府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回迁安置工作。同时,要提前启动警校东地块、警校西地块的房屋征收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确定回迁区建设位置,保证土地收益最大化;市城投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勘探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招标和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
(5)县(市)新开工任务和进度安排。
县(市)新开工任务15544套、140.1万平方米。其中,富锦市1261套、7.56万平方米;同江市2004套、16.33万平方米;桦南县6180套、55.06万平方米;汤原县3099套、30.76万平方米;桦川县3000套、30.39万平方米。
各县(市)要确保2017年5月31日开工率达到50%、6月30日达到60%、7月31日达到70%、8月31日达到80%、9月30日达到90%、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
2.基本建成、回迁入住任务和进度安排。
(1)市本级共计7个项目、6509套。
东风区负责的江山村组团(东兴城)棚改项目4363套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回迁入住。
郊区负责的四丰小镇二期棚改项目208套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回迁入住;毅德城棚改项目499套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回迁入住。
前进区负责的四海鲜棚改项目500套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回迁入住。
东风区和向阳区共同负责的金地家园东南棚改项目680套(东风区521套、向阳区159套)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回迁入住。
向阳区和前进区共同负责的约翰迪尔厂区北棚改项目228套(向阳区86套、前进区142套)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回迁入住;水利三处棚改项目1071套(向阳区694套、前进区377套)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回迁入住。
(2)县(市)共计13434套。
富锦市1508套、同江市1443套、桦南县4595套、汤原县2888套、桦川县3000套,于2017年12月31日前达到基本建成标准。
3.结转项目收尾任务和进度安排。
东风区结转的佳东医院东侧棚改项目剩余610套、郊区结转的万兴二队棚改项目剩余23套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征收工作;向阳区结转的和平社区棚改项目剩余818套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征收工作。
4.2018年棚改项目摸底调查任务和进度安排。
为保证2018年棚改项目顺利实施,各区需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火电四公司、珍珠岩厂、新丰村、柳树岛居民点、公安局南、中兴村(含铝厂北)、五一七队、光明屯、沿江村和四合村共10个项目的征收户数、面积及回迁安置户数、面积等基础数据调查清楚,并报送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项目具备房屋征收条件的,各区政府要提前启动征收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确定回迁区建设位置,保证土地收益最大化;市城投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勘探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招标和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
(二)公租房。
1.新开工任务。桦南县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租房新开工任务100套、0.6万平方米。
2.分配任务。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租房分配任务400套;富锦市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租房分配任务50套。
(三)农村危房改造。
根据省住建厅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目标,各县(市)、郊区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危改工作任务。
各县(市)、郊区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等四类危房改造贫困户的核查上报工作;完成列入全省600个脱贫攻坚的100个贫困村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户核查上报工作。各县(市)、郊区于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要层层下达2017年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危房改造方案,做好危房改造对象动员、申请、公示等前期工作。于2017年5月1日至10月30日,按照任务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危房改造。各县(市)、郊区于2017年10月下旬至12月31日组织进行验收核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佳木斯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郭冀平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马 里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孙希平 市政府副市长
李晓龙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富锦市、同江市、桦南县、汤原县、桦川县、东风区、郊区、向阳区、前进区、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委组织部(综合考核办)、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证处、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投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佳木斯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孙希平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海峰、市住房保障局局长李连军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涛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资金筹措监管组、建设施工组和考核监督组。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专项推进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确保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组职责和各成员单位分工附后。
四、推进措施
(一)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实行例会制度,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集各部门召开一次例会,适时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房屋征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下发,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各自职能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对涉及审批事项的,要压缩时限,简化程序,全方位服务。
(二)建立联合办公快速通道机制。整合相关部门力量集中办公,在棚改项目实施房屋征收工作时,同步办理土地招拍挂、规划设计和建设招投标等工作,减短审批时限,实现征收完毕即开工建设。
(三)建立目标考核监督机制。各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各责任主体签订目标责任状,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绩效考核问责机制。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发生大规模群体性越级上访且处理不及时,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将实行问责制度,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加强棚改工作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作推进科学规范、依法依规。同时,要抽调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廉洁自律的干部充实到一线工作,以保持征收队伍人员的稳定性。
(六)建立农村危改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合理选择改造类型。提倡集中采购、集中改造,整村推进。重点放在D级和C级危房的改造与建设上。按照先难后易的原则,优先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寡残疾贫困户和列入省600个贫困村的农民危房,因地制宜选择改造、翻建或建设幸福大院方式进行改造。二是加强危房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改造前、中、后住房资料齐全,并且全面、真实、完整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落实农村危改政策“明白卡”制度,通过印制发放通俗易懂的危改宣传卡片,让农村危改政策深入民心,确保农村危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