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关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磐安县关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完整),供大家参考。
磐安县关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
服务事项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16 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要求,围绕全面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补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这一民生短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和企业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的问题,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主要原则
——坚持便民利民。以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核心,紧扣群众需求,定位服务职责,梳理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标准时限,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坚持依法依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坚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规范改进办事程序,约束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开透明。从群众利益出发,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民服务的能力,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统筹兼顾。将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机融合,利用现有平台,整合服务资源,持续提升改革的综合效果。
三、范围对象
本次梳理和公开的公共服务事项主要是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管理中的便民事项(不包括政府内部管理的服务事项)。
梳理公开的对象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乡镇、功能区管理机构参照执行。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梳理公共服务事项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方案、其他有效性文件和已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梳理;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梳理与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有关的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是直接或间接为审批服务的服务事项;国有企业主要梳理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服务事项。
(二)简化优化办事流程
围绕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大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认真分析各类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运行情况,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努力减少以审批、备案、证明等形式存在的“前置”环节。办事部门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证明材料,从源头上解决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确需群众和企业提供证明的,要严格论证,减少“必填项”。通过简政放权和信息共享,坚决砍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和繁琐手续,建立涉及多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机制,减少群众和企业提供材料的数量和频次,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改进服务质量。
(三)上网公开公共服务事项
部门(单位)梳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按规定审核后,进行统一入库,由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电脑端、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各部门(单位)还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链接、转载,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四)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责调整情况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及时对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其中,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由政府部门(单位)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变化情况研究确定;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由中介服务机构提出意见,报经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确认;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国资办审核后确认;其他媒体平台的相关内容调整,由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调整情况作相应调整。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国有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后台操作和运行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县政府建立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配套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编办)。
(二)职责分工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编办牵头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事项上网公布工作;按照“一网”通办的目标,牵头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综合服务窗口。
2.县编办: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公开工作,审核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督促各部门做好动态调整。
3.县发改局:负责审核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公共服务事项的收费依据及标准。
4.县国资办:负责审核由其监管的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国企的业务主管部门参与审核把关。
5.县365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
6.县法制办:参与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工作;承担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工作流程
在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下,按照“两报两审”程序,各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上报县编办统一汇总,发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1.各部门(单位)负责梳理报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统称“一报”),下属的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
2.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对上报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审核意见后反馈给上报部门(单位)(统称“一审”)。
3.各上报部门(单位)对“一审”反馈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对需作进一步调整的内容,上报补充意见(统称“二报”)。
4.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根据上报意见进一步审核公共服务事项,将复审意见反馈梳理部门(单位),并形成公共服务事项送审稿。(统称“二审”)。
5.公共服务事项送审稿经联席会议审议,提交县政府审定后,完成入库并对外公布。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彻底、合法合规、紧贴需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两报两审”工作,编制完成县级公共服务事项,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入库并向社会公布。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