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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意见】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意见

心得体会 时间:2023-06-04 18:00:07

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全球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促进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意见】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意见,供大家参考。

【发改意见】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

服务业的意见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全球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促进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带动扩大社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0号),现就我区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大力实施生态涵养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生产发展需求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大工程为抓手,优化布局、创新机制、改善环境,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融合、集聚、优化发展步伐,大幅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与生产制造的融合度,增强服务和集聚辐射能力,推动全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优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优化生产性服务业资源配置,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化水平和服务功能。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和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健康发展。

坚持开放创新,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区作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重要节点功能,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区域合作,扩大国际开放,建立开放型生产服务体系,增强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辐射能力。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广泛应用,提升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融合广度和深度。鼓励生产性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全面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坚持突出重点,集聚发展。围绕服务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着力推进生产性服务重点领域、重点平台、重点品牌和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全产业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科学布局、集约发展,加速形成产业集聚区,构建资源集约、区域集聚、服务集成的现代生产服务体系,显著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全面构建起以研发创新、现代物流、专业服务、电子商务、售后服务及品牌营销、人才支撑等为主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体系,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一批立足万州、服务对内对外开放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知名服务品牌,不断增强重庆第二大城市、三峡库区经济中心和渝东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科教中心的集聚辐射功能。

二、主要任务

以生产需求和转型升级为导向,大力推动全区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融合式、外向型、专业化、集聚化发展,促进全区产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加快转变。围绕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支撑性的研发创新、科研孵化、大数据服务、公共信息服务等领域,实施四大平台建设工程;围绕有一定发展基础且有较大提升空间的特色金融要素市场、现代物流服务、融资服务、人才保障等领域,实施四大能力提升工程;对符合发展导向、需加快发展的商务咨询、工业设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等领域,实施四大专业服务扶持工程;对未来发展潜力较大、需着力培育的电子商务、外向型服务业服务、售后服务及品牌建设等关键领域,实施三大示范引领工程。

(一)四大平台建设工程

1.研发创新平台。围绕主导产业、关键技术和基础领域,依托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引进科技创新资源要素,加快建设一批研发创新平台,增强产业研发创新能力。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收购、与科研院所合作等方式,加快建设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促进制造业向研发创新、系统集成等高端链上延伸,提升产业附加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涉农服务机构围绕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加快推进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

2.科研孵化平台。建设和完善孵化资源共享等公共孵化服务平台和工业设计、微电子技术开发等专业孵化服务平台。完善研发、中试生产、经营场地、办公场所等公用孵化环境与设施。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关键技术引进和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加快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成全区技术服务大市场,加快科研孵化成果产业化步伐。

3.大数据服务平台。以高速互联网为基础设施,以互联网服务体系为架构,以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关键技术为支撑,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大数据服务平台应用,通过多样化智能终端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学校及医院等提供服务。

4.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围绕现代物流、要素市场、专业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物流信息资源,建设万州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搭建“工业云”平台,促进工业研发设计、工业流程、智能装备、过程控制、物料管理、节能降耗等管理模式创新,推动生产制造向智能化、柔性化和网络化发展。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应用服务。积极推进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各类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二)四大能力提升工程

5. 提升特色金融要素市场服务功能。全面依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转让中心、农村土地交易所、药品交易所、航运交易所、再生资源交易中心、纱线产品交易中心等要素平台,增强我区特色金融要素市场服务能力。规划建设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钢材交易中心、煤炭交易平台中心等,提高全区要素资源集聚辐射能力。完善拟上市企业储备,积极培育在全国和地方不同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提升万州在国内资本市场的影响力,促进金融资源要素集聚,打造渝东北特色金融要素市场中心。

6.提升现代物流服务水平。依托万州“八高八铁一空一港”综合交通枢纽,充分发挥“水、铁、公、空”通道和平台作用,着力构建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社区末端三级物流体系。依托物流网络,进一步优化完善城乡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统筹规划建设公铁水联运基础设施,推进大宗散货公铁水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与长江沿线省市共同打造沿江多式联运体系。推进新田、桐子园、双河口、董家、双周等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建设万州保税物流中心。鼓励中小型物流企业发展专业化、精细化物流服务。引导大型物流企业整合业务和资源,打造全程物流。积极推动物流标准化,逐步在重点物流园区和企业开展共用托盘标准化试点。引进和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鼓励汽车、化工、医药等大型生产制造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剥离物流业务,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组建专业物流公司,提升供应链管理服务水平。

7. 提升融资服务能力。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在万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来我区设立融资租赁企业,鼓励工业企业进入融资租赁业,支持融资租赁企业通过保理、上市、发行债券、信托、基金等方式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积极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稳妥发展P2P、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融资、网络保险、移动支付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引导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探索互联网金融、“P2P”网贷平台合作经营模式。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涉农业务,引导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向农村下沉;强化村镇银行“支农、支小、服务县域”的定位,鼓励发展农业保险及“三农”的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保险公司增设保险新品种,扩大保险品种、范围和规模。

8. 提升人才保障能力。加快引进和培育专业的猎头公司,瞄准国内外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各类高端人才。统筹利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开展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加快建成一批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造就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专业技术研发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科技型创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三)四大专业服务扶持工程

9. 商务咨询服务。围绕提升产业竞争力,引导商务咨询企业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投资、管理等咨询服务,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加快打造商务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各类商务咨询专业服务,发挥渝东北片区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向综合型、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引导一般性中介服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健全商务咨询服务职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

10. 工业设计服务。大力发展本土专业设计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企业落户万州,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发展工业设计,研发具有特色的设计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引导工业企业探索以设计体验为突破口,建设涵盖集产品体验、消费行为研究、电子商务和产品设计创新等产品创新设计制造全流程的“四位一体”体验中心。加快培育一批工业设计企业,建设一批工业设计服务项目,重点推动汽车、装备、现代医药等产业集群设计中心建设。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建设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力争到2020年建成1个市级工业设计中心、2个市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

11. 节能环保服务。积极发展第三方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和各类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培育一批具有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能力的环保总承包企业,推行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环境服务。鼓励重点用能企业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加速发展能源计量审查、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新型节能服务业及环境修复、环境金融等新型环保服务业。加强节能监测(检测)标准化建设,加快环保产业园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废物综合利用体系建设。

12. 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围绕支柱产业,依托经开区等平台,重点建设仪器仪表、新材料、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应用工程、汽车等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加快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服务,发展在线检测。

(四)三大示范引领工程

13. 电子商务。以现有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基础,加快建设万州电子商务产业园,积极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依托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开展网上外贸业务。支持企业建立海外仓、体验店,创新B2BB2C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制造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开展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促进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打造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一批农村电商服务站,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组织一批农网对接活动,支持一批涉农企业开展网上经营活动。着力实施“十百千”工程,即引进培育10家以上行业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引导100家以上传统工商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发展壮大1000家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力争到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50%。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100%,基本形成与互联网相关的生产基地、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14. 外向型服务业集聚区。依托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保税物流中心,开展保税商品展示展销,支持在商业繁华区域开展保税商品延展。争取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平台,提升现有企业服务外包业务水平,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升级。对接全市服务外包产业交易平台,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平台承接信息交流、协议签署、合约执行、质量控制、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等业务。

15.售后服务和品牌营销。打造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售后服务平台,创新售后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第三方售后服务。配合建设全市售后服务集中呼叫服务平台。探索完善进口商品售后服务体系。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提升专业维护维修服务能力,鼓励工业企业将维护维修服务外包,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内设维护维修机构向专业维护维修公司转变。拓展保税物流中心服务功能,发展进出口产品整机及重要零部件的保税维修。完善售后服务标准,健全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营销机构开展第三方营销服务,提升重点企业和产品营销水平和品牌价值。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引领消费、带动制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

1.放宽市场准入。贯彻执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减少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除金融服务领域外全面落实“先照后证”登记制度。不得对社会资本设置歧视性障碍,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改革。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国家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引导外商投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走出去,积极搭建生产性服务业境外投资服务咨询平台。

2.加强财税支持。贯彻落实国家生产性服务业“营改增”政策。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全面落实生产性服务业出口退税产品范围扩大政策。大力争取国家、重庆市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投资,加大项目投入。建立并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办法,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发挥全区中小微工业企业及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引导和扶持成长性强、发展前景好、对增加税收和扩大就业具有明显成效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3.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新试点,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及贷款发放模式,积极试点生产性服务企业“抱团”融资,积极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模式,支持节能环保服务项目以预期收益质押获得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落实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免征营业税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将生产性服务业贷款比例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评价依据,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增加服务业贷款规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的授信额度。鼓励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中小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

4.落实用地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对经依法出让后,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筑面积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不补缴地价款,可按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完善手续并修订原出让合同。保障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引导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并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

5.落实价费政策。建立完善主要以市场决定价格的生产性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价格。全面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积极争取开展经开区大型能耗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用电试点工作。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二)加强统计调查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统计”和“统一制度、分级实施,部门分工、各负其责,统一核算、资源共享”的原则,按照重庆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要求,依托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明确统计责任主体。积极开展全区生产性服务业单位清查,在我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框架下建立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做好全区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报表、资料汇总、评估、核算和发布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行业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梳理掌握所管理的生产性服务业单位名录,做好统筹调度,开展行业统计,形成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补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

(三)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全区生产性服务业工作推进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区发展改革委总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区政府各行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加快本行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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