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通知》有关问题通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严肃换届纪律 宣传教育的通知
各市、 县( 区)
委组织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 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目 前, 全省县、 乡 党委换届工作已全面完成, 各设区市委及市县乡 人大、 政府, 市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正平稳有序推进, 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反映良好。
为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 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采取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委组通﹝ 2011﹞ 5 号)
精神, 切实按照“教育在先、 警示在先、 预防在先”的要求, 于 8 月 20 日 前将中央纪委、 中组部关于“5 个严禁、 17个不准和 5 个一律” 的换届纪律要求, 发送到所在单位党委( 党组)
管理的每一位干部( 含离退休干部), 实现全覆盖。
我部将于近期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情况进行电话抽查或随机抽调人员 考试, 重点了 解各地各部门管理的干部对“5 个严禁、 17 个不准和 5 个一律” 纪律要求的知晓情况, 并对抽查结果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附件:
中央关于换届工作“5 个严禁、 17 个不准和5 个一律”
纪律要求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1 年 8 月 13 日
附件 中央关于换届工作“5 个严禁、 17 个不准 和5 个一律” 纪律要求
5 个严禁:
即, 严禁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 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 严禁干扰换届。
17 个不准:
即, 不准在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 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通过宴请、 安排消费活动、 打电话、发短信、 当面拜访、 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 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 请求他人给予自 己关照; 不准贿赂代表; 不准参与 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 调任、 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 的, 贿赂他人; 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 调任、 转任、 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 的, 索取、 收受或者变相索取、 收受贿赂; 不准采取拉关系、 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 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 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 打招呼。
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 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 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不准私自 泄露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 考察、 酝酿、 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不准以威胁、 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 由行使选举权、 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 传播谣言, 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 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 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 个一律:
即, 对行贿买官、 受贿卖官的, 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 再依纪依法处理; 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的, 一律取消其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 已经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 对跑官要官的, 一律不得提拔重用, 并记入干部本人档案; 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并追究有关人员 责任; 对在换届和选拔任用干部中跑风漏气的, 一律严肃查处, 是组织人事干部的还要调离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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