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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心得体会 时间:2022-07-10 22:00:17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3篇

第一篇: 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

根据集团公司“五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家底,积极盘活资产,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清查的目的

清理低效资产,盘活存量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最终实现资产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

二、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6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

三、清查范围

清查基准日所有独立核算的单位。

四、清查方式

资产清查实行集团统一组织,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为主体分级实施,采取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归口部门分工配合的方式开展。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与效率,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解决资产清查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资产处置意见进行核准和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企业发展战略部、人力资源部、经营计划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财务部、资本运营部、经济管理部、社会保障管理部、信息管理中心、法律事务部、纪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包括资产清查方案的制定与落实,解决清查中的问题,汇总整理资产清查结果,并根据审批意见指导账务处理。

主任:

成员:

联系人:

六、清查内容

主要对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应收款和预付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以及重点负债等的清理和核实。

七、清查程序和要求

(一)账务清理

各单位应以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本单位的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对银行未达账项进行核实,对债权进行函证,对大额和长期挂账债务进行重点清理,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表表相符,为资产清查打好基础。

(二)资产清查

1.各单位在组织资产清查时,应当把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结合起来,要以账对物、以物核账,确保账实相符。

2.资产清查工作重点:

(1)核查实物资产实物信息是否与财务入账信息一致、是否存在盘盈、盘亏和待报废情况;

(2)查实应收款项是否属于成本挂账和存在坏账风险;

(3)核实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是否存在减值损失等;

(4)核实对外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3.现金、存货、固定资产、土地、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的清查需进行实地盘点并附实物图片,编制盘点报表,盘点人和监盘人需签字确认,参建局指各分部实物资产盘点需局指派人监盘;
银行存款的清查,应根据存款类型、货币种类与银行存款对账单逐一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万元以上的大额债权、逾期债权、账龄超过一年的长期债权(含内部单位)必须进行函证并取得回执;
单位原值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土地、在建工程需取得实物图片。

(三)报表编报

1.各单位要在开展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各工作阶段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归类、汇总和分析,并对各项资产的清查值和损失逐笔逐项进行审核,确保数字准确无误后,整理成册,妥善保存,据此填报《资产清查报表》。

2.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应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书面上报《资产清查报告》。

《资产清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资产清查工作概况;
企业资产、负债的基本情况;
清查的结果以及清查损溢的分类、逐项说明,损失原因分析;
低效无效资产的情况说明(分类说明);
存在问题的整改和拟处置方案;
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问题等。《资产清查报告》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

(四)账务处理

各单位对清查出的资产损溢,按权限逐级报批,并依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资产损溢进行账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八、职责分工

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归口管理原则,各单位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积极做好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资产清查报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要求,由各归口部门配合,财务部门统一汇总填报。各子公司和项目职责分工参照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归口分工。(详见集团公司资产清查职责分工明细表)。

九、时间安排

此次清查工作从2016年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整个过程分为五个阶段,采取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集团公司组织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召开资产清查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所属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2.实施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各单位根据资产清查要求,对本单位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清查与核对,收集整理各项基础资料。

3.填报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各独立核算单位填报资产清查报表。

4.汇总阶段(8月6日至8月31日)

8月6日至8月15日:各子公司审核、汇总、上报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报告》;

8月16日至8月31日:集团公司审核、汇总全级次的清查报表,编制《资产清查报告》。

5.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资产盘盈、资产损失等形成原因,彻底整改清查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厘清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内控制度。

集团公司将对重点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十、清查要求

1.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2.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部门间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清查工作。

3.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全面清理,不漏不重,不留死角,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各单位主管领导要对本单位的清查结果负责。

附件:集团公司资产清查职责分工明细表

附件

公司资产清查职责分工明细表

第二篇: 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xxx市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精神,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执纪,坚决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1x年10月开始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巡察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xxx县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融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巡察工作,实现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关口前移,解决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通过督促责任部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细化扶贫领域的行业监管责任的深入落实,着力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中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确保扶贫领域民生资金和惠农项目落实到基层,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工作时间

2016年10月开始。

二、工作对象

全县20个乡镇、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专项工作重点责任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巡察工作组

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云坤同志兼任,县纪委有关业务室主任及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内设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查组、综合协调组等五个工作组,其中第一、二、三、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对象的全面巡察工作;
综合协调组负责对巡察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建章立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及定期情况通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待的其他巡察事宜等。

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第二巡察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xxx

第三巡察组:

xxx

第四巡察组:

xx

综合协调组:

xx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可抽调纪检干部、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员,请各组参照《融水苗族自治县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收集整理本组巡察材料。

(二)开展巡察工作阶段

1.发布公告。公开预告巡察的乡镇、单位,以及巡查时间、任务、内容和工作方式及联系信息等,通知被巡察单位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组织培训。编印《工作手册》,下发通知召集所有工作组成员进行巡察前工作动员和工作培训,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

3.进驻巡察。召开巡察动员会,通报巡察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察目的和任务,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举报、基层走访、了解核实等方式进行,重点针对以下内容开展巡察:

一是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二是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问题;

三是在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

四是在扶贫资金申报、审批、下发等环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问题;

五是结合其他方面问题,开展相关工作情况巡查。

以上巡察内容,必要时可延伸至二层单位。

4.总结汇报。各巡察组根据巡察情况,撰写巡察报告,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的建议,提交县巡察办公室。县巡察办公室根据各组巡察报告,形成本次巡察综合报告,并呈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巡察报告经审定后上报县委。

(三)整改落实阶段

工作组将巡察意见反馈给巡察对象。巡察对象根据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并将整改方案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巡察办。巡察工作组对巡察乡镇、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分别进行回访,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巡察工作作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手段,要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各工作组成员工作期间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要服从工作组组长安排,严守巡察工作纪律,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好各项巡察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务求工作实效。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巡察的各项协调和筹备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实事求是汇报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根据巡查组反馈情况,切实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传播媒介,对巡察专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融水纪检监察网站及微信平台要阶段性地通报巡察工作情况。

(四)未尽事宜,请与县巡察办(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

第三篇: 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宣讲工作,切实推动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机关工委下发的《XX县直机关开展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领会《三十讲》主要内容,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筹兼顾、各有侧重的思路,通过邀请宣讲团集中宣讲、党组织联动宣讲等方式,扎实推动《三十讲》进机关,做到把《三十讲》讲清楚、讲明白,让机关党员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

二、工作安排

(一)X月X日前,制定下发《XX党支部开展宣讲活动方案》,对宣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X月X日至X月X日,宣讲团成员深入学习《三十讲》,进行研讨交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认真备课,做好宣讲准备。

(三)宣讲团宣讲任务。

具体任务:X月X日前,宣讲团成员要在本党组织开展1场宣讲。

三、宣讲方式

(一)宣讲可采用辅导报告和讨论交流互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讲员要在对《三十讲》总体框架、篇章结构、主要内容做简介的基础上,再侧重从某一角度进行宣讲报告,并采用与现场听众讨论交流互动方式进行宣讲,及时回答听众提出的问题。

(二)宣讲要在组织党员干部深研细读基础上,不断深化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其政治、历史、实践和世界意义;
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体系和创新观点的认识,充分认识其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方法工作方法的认识,充分认识其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及方法论,包括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三)宣讲要结合各党组织和单位实际及党员干部关注的不同问题,确定宣讲的侧重点。运用生动事实、典型案例、相关数据说明问题、讲清道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阐明观点,增强宣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工作要求

(一)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十讲》宣讲的重大意义,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干部参与听讲和互动交流,并做好协调工作。各党组织要在组织党员干部原文学习《三十讲》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宣讲,积极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和XX宣讲团成员到本部门开展宣讲,确保宣讲活动全覆盖。

(二)宣讲要紧密联系实际,在全面宣讲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阐述,注意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宣讲方式。要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进行宣讲,努力增强宣讲的吸引力感召力,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要营造浓厚宣讲氛围,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各种方式等进行宣讲报道。宣讲过程中要注意图片、纸质文件等相关痕迹材料的收集归档。同时要注意收集和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反映和心得体会,并在X月X日前将学习宣讲总结报送到县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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