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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党建工作制度5篇
第一篇: 最新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教代会职能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使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教代会的指导思想 教代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党中央的方针、政策…
考 绩 制 度 一、按三个平行班计算:
一、二年级:及格率为95%,人平85,优秀率80%,巩固率100% 三、四年级:及格率为90%,人平80,优秀率70%,巩固率100% 五、六年级:及格率为85%,人平75,优秀率65%,巩固率100% 1、达…
老城街道办事处新村小学 教代会工作制度 1、教代会三年一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应向上级教代会提出书面申请。
2、一般在当届第一次教代会选举产生学校教代会委员会,推举产生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由党组织成员、行政干部、教代会干部、教代会…
长辛店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5、党费收缴制度
三、群团组织建设
1、教代会工作制度
2、工会工作制度
3、共青团工作制度
4、妇代会工作制度
5、少先队工作制度
四、师德建设
1、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6、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
中共长辛店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编印
2016年12月
2016年6月修订
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
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
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
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
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
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研究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第二篇: 最新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商业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
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鼓励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7、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⑵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⑶处理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
⑸参与研究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
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并报经贸局党委批准或由经贸局党委直接任命产生,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主持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⑴负责召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
研究安排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将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情况。
3、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⑴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和掌握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③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⑤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⑵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③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⑤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⑥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办事。
⑴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④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三、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了集中经验和智慧,增强团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有关政策性、原则性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无权改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范围,坚决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并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处理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可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以前,要维持原决议。
2、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和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工团或党工团妇联席会议制度。开好以上会议应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加强上下、左右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准备;
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
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是做好记录,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⑴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
讨论通过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等。对需要立即讨论决定的问题党员大会亦可随时召开。
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安排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研究讨论党总支(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对需要立即研究的问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亦可随时召开。
⑶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
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⑷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⑸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总支、党支部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联席听取各支部汇报、交流、座谈、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打算,研究安排下步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听取各党小组组长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研究安排下步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⑹党政工团联席会和党工团妇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统一协调安排工作。
3、请示汇报制度
⑴党总支(党支部)应按时向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党总支(党支部)常规工作要定期请示汇报;
紧急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
重要问题要单独请示汇报;
一般性事情要综合请示汇报。
⑶党总支(党支部)对于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要经领导集体研究;
对于涉及局部专题性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4、党内思想汇报制度
党内思想汇报是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
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
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是要求进步和相信组织的表现,党的组织对此应当提倡和欢迎,并应负责地接受汇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开展“七·一”系列纪念活动制度
每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前后,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党内评比表彰、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发展党员、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党员电化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扶贫济困帮扶慰问、便民服务、义务劳动、参观革命纪念地等为主要内容的“七·一”系列纪念活动。
6、党内谈心交心制度
党内谈心交心活动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有集体谈心交心和个别谈心交心之分。谈心交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开展谈心活动,首先要做到以诚相见,有求团结的真诚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最重要的。其次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怕反复。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认识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第三要讲究方式。谈心交心活动要善于选择时机,找准问题。针对不同人的不同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交心方法。
7、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过双重民主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8、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⑴加强党员的教育。党支部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包括:学习要有笔记、每次学习都要有签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采取上党课、开办轮训班、开展电化教育、组织自学等方式,在全体党员中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
二是党的宗旨教育;
三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四是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
五是党的纪律教育;
六是马列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同时,还要教育党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⑵切实搞好党员培训。党支部要围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的目标,坚持把党员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认真制定和落实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与送学上门、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课堂教学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对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注重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党风廉政等教育。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要明确责任,及时考核和测评,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⑶学习制度
①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上级文件。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②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
③个人自学要认真落实好学习任务,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④党支部要按照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
⑤坚持每年对在职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9、党员管理制度
⑴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①每年对党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②党员要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评议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③党员要按月按规定数额自觉缴纳党费。离退休党员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可采取预缴的办法,缴纳党费。不按时缴纳党费者,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党支部每季度要向上级党组织清缴党费一次。
⑵在职党员管理制度
①每位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党支部每半年要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②调出调入的党员,都必须办理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③党员因私出境出国或自费留学其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执行。
⑶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①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范围: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②下列情况一般不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一是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③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④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⑤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进行管理。
⑥规范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使用工作。各党支部要定期定专人对本单位的流动党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起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和信息库。
⑦全面落实《活动证》发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按规定要求上报《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增减情况统计表》等有关报表;
认真抓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
⑧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查验。党支部在接收流动党员时应认真查验、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中“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的相关内容。
10、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评议时,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搞好党员自评,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反思自己,检查言行,明确努力方向;
搞好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客观肯定成绩,帮助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方向;
搞好群众评议,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等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搞好组织评议,召开支委会对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党员提出评议意见。评议后,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评议意见。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1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特别是要引导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子,尽心竭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完善和落实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点和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党外人士、特困群众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以“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2、党组织关心党员制度
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走访慰问、党员结对帮扶、设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等措施,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激发他们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13、廉洁自律制度
⑴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南平市委、邵武市委以及经贸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⑵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模范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接受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⑶要带头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⑷要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要做好解释工作。
⑸要团结协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互相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4、定期通报制度
党总支(党支部)每年集中举行一次通报会,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本年的工作情况。平时,不定期的向干部职工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及大事、要事,自觉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
15、认真落实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真正形成商管办党总支班子集体抓、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上下联动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并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切实为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供组织保证。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有关部署情况,特别是要指导联系点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第三篇: 最新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根据总体安排,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最新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最新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把党的建设和信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2、根据总体安排,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3、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4、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推动整体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5、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负责人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6、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二)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明确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载体,结合年度上级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任务部署安排,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政治理论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年初,党支部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要丰富,学习时间要保证,学习活动要有记录。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即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即党课。
(一)党员大会制度
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党课制度
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将1次党课,也要安排普通党员讲党课。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开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一次,一般情况下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工作一并进行。方法步骤如下
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
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日应将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准备情况和召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于会后15日内报上级党组织,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会议记录(复印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群众意见和整改措施等一并上报。
民主生活会分为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分为
(1)组织学习。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关文件和上级有关指示,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2)征求并反馈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向局机关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充分听取干部意见。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发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涉及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给本人。
(3)撰写发言提纲。党组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和上级要求,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
(4)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每个党组成员分别谈心,对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涉及党组成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要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每个成员应围绕主题和要求,对党组、个人及党组其他成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要努力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克服和纠正就事论事、避重就轻的做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节,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搞好工作的目的。每个党组成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并对照批评和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
(6)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确保落实到位,收到实效。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7)通报情况。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报情况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参会人员、主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六、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使党的队伍永远保持先进性。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对入党申请人的书面入党申请,经过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报局党总支和市直机关党委。公示七天后,如无意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的培养考察工作。
作好考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作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考察表。
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具备党员标准,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核。
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由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政治态度、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及对本人的影响。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入党。
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市直机关党委审核同意,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严格按支部大会吸收预备党员的程序进行。会后,支委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0.上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1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正。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预备党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进行公示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预备期满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可延长预备期,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年,也不能超过一年。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七、党费缴纳制度
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应该认定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
按时。党员要每月按时交纳党费,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八、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季度至少一次,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九、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为切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局党支部与定点帮扶村、互联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加强工作指导。联系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开展调研走访。联系领导了解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适时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建议意见。
加强督促检查。联系领导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树立标杆意识。指导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及时总结联系点的经验,将联系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进一步推动局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向前发展。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的廉政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针对本单位实际,研究建立有效的预防腐败体系和制定相关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党支部全面监督,纪律检查委员专责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办事,切实防止和纠正人事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最新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在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公开内容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层次。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党组织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分工、党建工作计划、任务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
需要公开的内容,分别采取公开栏、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规范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热点、焦点问题随时公开。
公开的内容,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
局党支部纪检委员对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全面监督。设立党务公开监督箱和监督电话,负责受理党员群众对委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正确处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关系,力戒重复交叉公开,做到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互补充,相互完善。
党务公开工作实行每季度一次的通报制度。
每项工作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并通报。
局机关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党务公开联系监督电话,由办公室负责随时听取和收集党员、群众对委党组、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整理,分门别类,按照职能划分,分别提交局党组、党支部研究决定。
1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做到个别性问题,一般性意见、建议三天内办结,并将结果通知本人;普遍性问题的办理结果,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布;复杂性和重大事项一时不能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结。
1局党组、党支部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严禁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更不允许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否则按党内有关条规严肃处理。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最新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一)防范对象防范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防范范围重大物资采购、人事调整、重大资金使用和其他需要预警的有关事项等。
(三)防范内容
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面,可能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工作失误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群众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违反办事程序或超越权限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的;
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或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
违反保密规定,致使涉密文件资料丢失或其他机密泄漏,造成不良后果的;
违反《廉政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
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
(四)组织实施
书面防范。情节轻微,反映的问题有具体事实描述的,局党组发出询问函;情节较重,事实清楚的,发出警示诫勉通知书;事实清楚,需纠正错误的,发出责令纠错通知书等,告知预警对象群众反映或存在的某种情况或迹象,有蔓延趋势,反映出在管理和制度等方面问题,提出要求。
谈话防范。局党组就防范对象存在问题、主要错误事实及整改要求等列出谈话提纲,提交谈话人。谈话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主谈人一般为局党组书记,必要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原则,请局有关领导参加主谈。
实施防范谈话。由局党组书面通知防范对象本人,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到达谈话地点,并向谈话函询对象核实了解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并提出要求。
填写防范工作登记表。谈话结束后,局党组要认真填写《防范工作登记表》,对于谈话函询对象,在表中反映其承诺情况;对于警示诫勉或责令纠错对象,提出整改要求,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发出警示诫勉通知书或责令纠错通知书。
对防范对象实施首次防范谈话后,问题没有说清楚的,或者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可以针对相同问题进行复谈,切实达到预警效果。
(五)监督整改谈话函询或警示诫勉对象,在接到预警询问函或警示诫勉通知书后,应在10日内将个人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交局办公室;责令纠错对象,在接到责令纠错通知书后,须立即整改,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交局办公室。
(六)资料归档防范工作结束后,按照一人一卷的要求,将相关资料整理后统一归档备查。
第四篇: 最新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榜样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差不多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打算、安排和措施。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举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大治理监督的力度,为商业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4、做好入党主动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进展党职员作;
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紧密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形,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大对党员的教育、治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鼓舞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7、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治理范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⑵做好党员的教育和治理,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⑶处理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按照治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举荐、监督等工作。
⑸参与研究决定本单位改革进展、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咨询题。
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怀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要紧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并报经贸局党委批准或由经贸局党委直截了当任命产生,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主持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⑴负责召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形,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
研究安排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将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咨询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主动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把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觉咨询题及时解决。
⑶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打算或决议的执行情形和显现的咨询题,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形,保持紧密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和谐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
⑸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情形。
3、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紧密配合,自觉爱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爱护班子的团结。
⑴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其要紧职责是:①了解和把握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按照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②了解把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榜样事迹,向党总支(党支部)提出夸奖和奖励建议。③负责做好进展党职员作。及时了解把握主动分子的情形,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进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打算地提出进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形。⑤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⑵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其要紧职责是:①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③教育宽敞干部和职工学法、明白法,做遵纪守法的榜样,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觉咨询题和解决咨询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形,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⑤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形等。⑥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办事。
⑴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要紧职责是:①了解把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按照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打算和意见。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差不多理论、差不多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扇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④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三、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了集中体会和聪慧,增强团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有关政策性、原则性等重大咨询题,都要由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无权改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承诺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相违抗的言行。如遇专门情形,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范畴,坚决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并能主动主动、独立地处理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关于在工作中发觉的情形,可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往常,要坚持原决议。
2、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和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工团或党工团妇联席会议制度。开好以上会议应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加大上下、左右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参会人员做好预备;
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
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是做好记录,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⑴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要紧内容包括: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
讨论通过党支部的工作打算和总结;
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咨询题等。对需要赶忙讨论决定的咨询题党员大会亦可随时召开。
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分不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要紧安排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研究讨论党总支(党支部)职责范畴内的有关咨询题。对需要赶忙研究的咨询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亦可随时召开。
⑶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形;
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研究选举和进展党职员作;
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⑷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党课应当按照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样包括:党的差不多理论、差不多政策、差不多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⑸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分不由党总支、党支部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联席听取各支部汇报、交流、座谈、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要紧做法、要紧成效、要紧体会以及存在的困难、咨询题和下步打算,研究安排下步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听取各党小组组长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研究安排下步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⑹党政工团联席会和党工团妇联席会,按照工作需要召开,统一和谐安排工作。
3、请示汇报制度
⑴党总支(党支部)应按时向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汇报工作打算和工作总结。
⑵党总支(党支部)常规工作要定期请示汇报;
紧急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
重要咨询题要单独请示汇报;
一样性情况要综合请示汇报。
⑶党总支(党支部)关于全局性的重要咨询题要经领导集体研究;
关于涉及局部专题性的咨询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4、党内思想汇报制度
党内思想汇报是党员或申请入党的主动分子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关心指导的一种方式。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淌党员思想汇报、入党主动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思想汇报的要紧内容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学习党的差不多理论、差不多知识的体会;
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成;
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益过程中的情形和咨询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咨询题;
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党员或入党主动分子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是要求进步和相信组织的表现,党的组织对此应当提倡和欢迎,并应负责地同意汇报,针对不同情形,给予指导关心。党员或入党主动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咨询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关心。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关心,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隐秘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开展“七·一”系列纪念活动制度
每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前后,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党内评比表彰、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进展党员、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的差不多知识竞赛、党员电化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扶贫济困帮扶慰咨询、便民服务、义务劳动、参观革命纪念地等为要紧内容的“七·一”系列纪念活动。
6、党内谈心交心制度
党内谈心交心活动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有集体谈心交心和个不谈心交心之分。谈心交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开展谈心活动,第一要做到以诚相见,有求团结的真诚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最重要的。其次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怕反复。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认识咨询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第三要讲究方式。谈心交心活动要善于选择时机,找准咨询题。针对不同人的不同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交心方法。
7、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体会教训、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要紧内容包括: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紧密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形和咨询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形。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关于加大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有关心,能够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排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大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斗争力的目的。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过双重民主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8、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⑴加大党员的教育。党支部以提升党员素养、发挥党员先锋榜样作用为重点,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时刻、内容、人员、成效“四落实”,包括:学习要有笔记、每次学习都要有签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采取上党课、开办轮训班、开展电化教育、组织自学等方式,在全体党员中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差不多路线、差不多纲领、党的差不多知识教育,重点加大六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
二是党的宗旨教育;
三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四是牢记“两个务必”,发扬困难奋斗精神教育;
五是党的纪律教育;
六是马列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同时,还要教育党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⑵切实搞好党员培训。党支部要围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的目标,坚持把党员培训作为提升党员素养的重要途径,认真制定和落实党员年度培训打算和中长期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与送学上门、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课堂教学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有打算、分步骤地加大对党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注重加大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及世界观、人一辈子观、价值观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坚持和落实科学进展观及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党风廉政等教育。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或托付培训,组织入党主动分子进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或托付培训。集中培训或托付培训的时刻一样为5—7天或许多于40个学时。要明确责任,及时考核和测评,保证培训质量和成效。
⑶学习制度
①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上级文件。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提升自身素养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②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
③个人自学要认真落实好学习任务,并养成自觉学习的适应,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④党支部要按照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统一部署,按照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每月许多于一次。
⑤坚持每年对在职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持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养。
9、党员治理制度
⑴党员日常治理制度
①每年对党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形进行考核,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按照党员实际情形,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②党员要主动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主动参加党员培训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评议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③党员要按月按规定数额自觉缴纳党费。离退休党员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可采取预缴的方法,缴纳党费。不按时缴纳党费者,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判教育。党支部每季度要向上级党组织清缴党费一次。
⑵在职党员治理制度
①每位党员都要自觉同意党组织的监督。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党支部每半年要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形。
②调出调入的党员,都必须办理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③党员因私出境出国或自费留学其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执行。
⑶流淌党员治理制度
①新版《中国共产党流淌党员活动证》适用范畴:新版《中国共产党流淌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临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②下列情形一样不使用《流淌党员活动证》:一是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③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④流淌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能够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⑤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进行治理。
⑥规范新版《中国共产党流淌党员活动证》发放使用工作。各党支部要定期定专人对本单位的流淌党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起流淌党员治理台帐和信息库。
⑦全面落实《活动证》发放情形报告制度。按时按规定要求上报《流淌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进展情形统计表》、《流淌党员差不多情形统计表》、《流淌党员增减情形统计表》等有关报表;
认真抓好流淌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
10、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评议时,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搞好党员自评,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反思自己,检查言行,明确努力方向;
搞好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客观确信成绩,关心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方向;
搞好群众评议,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等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搞好组织评议,召开支委会对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形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党员提出评议意见。评议后,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评议意见。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1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形,听取群众意见,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关心他们排忧解难。专门是要引导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子,尽心尽力关心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咨询题。完善和落实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点和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党外人士、特困群众等制度,引导宽敞党员干部主动参加以“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进展”为要紧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进展的思路和措施,关心基层群众解决困难和咨询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进展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2、党组织关怀党员制度
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和把握在困难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形,通过走访慰咨询、党员结对帮扶、设置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等措施,努力关心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顺,进一步激发他们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13、廉洁自律制度
⑴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南平市委、邵武市委以及经贸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⑵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榜样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同意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⑶要带头坚持困难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奢侈白费不正之风。
⑷要提升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职责范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范畴的事,要做好讲明工作。
⑸要团结协作,紧密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互相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⑹自觉同意组织和群众监督。
14、定期通报制度
党总支(党支部)每年集中举行一次通报会,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本年的工作情形。平常,不定期的向干部职工通报近期工作情形及大事、要事,自觉同意党外群众的监督。
15、认真落实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真正形成商管办党总支班子集体抓、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截了当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上下联动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并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切实为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供组织保证。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把握联系点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有关部署情形,专门是要指导联系点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好体会、好做法,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第五篇: 最新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怀邵衡铁路代局指项目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党工委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产经营为中心,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抓好项目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 党工委会议制度
第三条 项目部党工委会议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如特殊情况需要, 经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决定,可随时召开。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 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党工委委员参加。根据实际需要, 也可采取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 党工委会议主要讨论和决策内容:
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的意见;
2、对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和部署;
3、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纪工委、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对项目部经营目标、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财务概预算方案、物资招投标方案、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劳务分包办法、内部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人员使用、奖惩、重要的改革措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其它应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党工委会议决策的程序:
1、对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要事先沟通,共同商定决策议题;
2、要健全和执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项目部行政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情况;
3、针对决策议题,党组织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4、决策可采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工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决策过程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精神。
5、当重大问题决策脱离实际或不符合上级规定时,项目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如得不到纠正,项目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否则以失职论处。
6、项目党组织要经常了解项目生产经营动态,搞好调查研究,为保安全、保工期、创优质、铸精品、树信誉、创效益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六条 由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做出决议。对于做出的集体决策,项目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监督检查, 领导班子的其它成员要带头执行集体的决议,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章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七条 根据项目部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八条 会议讨论决策内容:讨论研究项目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意见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工作方针目标,年度建设任务、投资计划的落实和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财务决算的上报。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物资招标计划方案(含标段划分)和年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等问题。
3、报上级审批的项目部机构、干部调整方案、定员编制调整方案,新增和分流人员计划,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方案。
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工作制度等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项目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干部职工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6、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7、后备干部、专家人才的推荐。
8、项目部干部考核和竞争上岗方案的制定、修改。
9、项目部年度计划、预算外每笔在5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
10、其它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参加会议人员:
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指挥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人数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不能按时出席会议的成员,事先要请假。请假时由会议主持人与其沟通听取意见,重要工作请假人必须提交书面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表决时适时说明。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决策情况。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事项,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政正职协商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应遵循以下程序:提出议案。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有权提出议案动议,职能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可提出议案动议。调研论证。重大问题立案后,必须进行调研论证。确定议题。分管领导或主办部门将议案汇报后,由党政正职协商决定是否列入议题。会议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讨论和表决。会议表决。对干部调整方案报告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的为通过。如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应当暂缓表决。未通过事项,经会议主持人决定,可进一步调研论证或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签署意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等事项,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明确签署同意、不同意、弃权的一种意见。复议变更。重大问题决策后或实施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做重大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复议,未经复议不得变更。组织实施。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决定后,要制定实施推进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支付大额资金(多笔支付属同一项目的资金加总计算)时,应由行政正职、分管领导、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同意。联签单为大额资金支付依据,联签手续不全,财务部门不得办理支付手续。财务、计划、物资等部门和人员发现可能发生重大问题,应当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科学决策的原则,民主决策的原则,依法决策的原则。重大问题决策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上级组织有关要求,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策;
第十二条 “三重一大”问题是指项目经理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工作方针目标,年度施工任务、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财务决算的上报。
2、自采物资招标计划方案和实施性年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等问题。
3、干部调整方案、定员编制调整方案,项目部及各分部领导人员调整方案。
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工作制度等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项目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干部职工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6、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7、项目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调整及干部考核和竞争上岗方案的制定、修改。
8、年度计划、大额资金使用。
9、其它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议由项目经理或党工委书记主持,党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为指挥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人数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不能按时出席会议的成员,事先要请假,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表决时适时说明。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决策情况。
第十四条 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程序按项目经理部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项目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部门对执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制度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自查情况报告。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六条 “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报告。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1、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的;
2、违反程序决策重大问题的;
3、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制度规定的;
4、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5、擅自改变重大问题集体决定的;
6、决策执行负责人渎职、失职、失责或不作为的。
7、违反“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党政正职应负主要责任。
8、责任追究要依据“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程序,从议题的提出、议题的调研论证、议题的研究决定,明确主要领导责任、部室责任和直接责任人。
9、对违反“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区分不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负有监督责任的有关部室(部门)发现违反“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规定现象知情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对部门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诫勉谈话、纪律处分、责令辞职、免职或解聘等组织处理。
第四章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为加强指挥部领导班子建设,有效开展党内监督,统一班子成员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班子团结和战斗力,提高领导班子成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的重要制度。
第十九条 项目部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工委的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条 要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及工程项目的实际,组织开好每年一次有针对性、有实际效果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重要问题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也可增加次数。
第二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应根据当前中心工作、上级党委的要求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落实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要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应在会议召开后十五日内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必要时要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第五章 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中心学习组,项目中心组成员包括:项目部党组织成员、“三总师”,工会、共青团负责人,必要时可扩大至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 学习方形式按照“自学为主、集中为辅”的原则安排学习时间,根据项目经理部工作实际,可采取会前、会后学习、录像教学及座谈、研讨等学习形式,保证学习时间。
第二十六条 学习内容以上级党委每年下发的工作重点中要求的学习内容为主,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要求增加相关内容。一般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总学时不少于24小时;
每人每年的学习出勤率不低于80%。
第二十七条 集中学习、研讨要有发言提纲,自学时必须有学习笔记、学习体会,每年至少要撰写一篇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的论文。
第六章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二十八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在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党组织书记或委员一年上党课不少于4次;
并建立“工地党校”等党员教育培训阵地。
第二十九条 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和工作部署;
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讨论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确定表彰先进的意见;
讨论处置违纪和不合格党员;
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其它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三十条 支委会研究决定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批示;
研究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请示报告;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发展计划,研究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分析党员、职工群众思想状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提出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提出对违纪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
制定支部“创先争优”计划、工作安排和评先等工作;
其它需要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三十一条 党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知识;
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及上级文件精神;
发动党员做好员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评选先进;
讨论支部委员会人选、发展党员和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处分等问题。
第三十二条 党课内容主要应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科学发展观思想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宣传教育资料。同时要联系当前形势和“热点问题”,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党员的思想状况。
第七章 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要将外部劳务队伍党建工作纳入项目部各分部党建工作范畴统一管理,帮助他们建立必要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基础台帐,选派党性强、作风正、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作为外协队伍党群协作员,负责联络、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探索在外部劳务队伍中发展党员的途径,推进外部劳务队伍党建工作逐步规范化。
第三十四条 对建有党组织的外部劳务队伍,要及时联系,掌握情况。对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但没有党组织的外部劳务队伍,要指导帮助其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
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外部劳务队伍,要将其党员编入项目部党的基层组织,并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慎重做好在外部劳务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八章 主题活动开展制度
第三十五条 项目党建活动要紧密结合重点工程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特点,以及工期进度、安全质量、技术工艺等方面的要求,突出活动特色;
要紧贴施工管理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打造活动精品;
要注重活动的延续性,善于总结推广活动经验,及时为新的项目开展主题活动提供借鉴,形成系列,推动主题活动经常化、系列化、规范化;
要讲求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活动为主抓手,把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细化、量化到重点工程项目工期、安全、质量、效益、技术、文明施工、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不断提高党建主题活动服务保证项目生产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创出活动品牌。
第三十六条 党建主题活动贯穿项目施工生产管理全过程。围绕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策划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党建主题活动,并以此为主线,把“四强四优”、“创建红旗项目部”、“五先五最”、“创先争优”、“项目党旗红,全面争先锋”、“修身持志,共享荣光”、“区域党建联建联创”等其他党内活动纳入其中,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在全公司构建以工程项目为“点”、基层党组织为“线”、区域为“片”的党建工作体系。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表彰会、事迹报告会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党建主题活动氛围,引导和激发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确保以党建主题活动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党建主题活动。
第三十七条 按照“启动、推进、总结”步骤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党建主题活动。一是确立活动主题,确定活动的内容和目标,制订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安排,并以一定的形式启动活动;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通过一些阶段性的、小型的活动和一定形式的检查考核、评比表彰,不断推进活动的深化;
三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党建主题活动成果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
第九章 党建标准化工作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党建标准化应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文件、创建“四好班子”规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及总结,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记录、党政会签记录、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民主测评情况报告、职工代表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情况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等。
第三十九条 党组织建设和党建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三会一课”资料、开展党建主题活动规划与措施、党建活动的各项评比表彰资料、党组织活动记录、党组织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及汇报总结,各类先进典型事迹或经验材料、外部劳务队伍党员名单及管理资料等。
第四十条 组织发展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年内建党对象和发展计划、申请人及建党培养积极分子考察、预备党员考核等相关资料、政审报告和公函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资料、个人思想汇报材料、共青团“推优”资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录等。
第四十一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基层党校”规划与措施及党课辅导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及情况分析,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党费收入与上缴管理的相关资料等。
第四十二条 党内信息统计报表资料。包括《党组织工作上报材料一览表》、《月度、季度报表》,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等。
第四十三条 党建日常台账管理。台账包括收文、发文、工作简报、各类数据、印章管理、介绍信管理、会议记录、群众来信等。在工程任务完成、党组织撤销后,要将项目部党建相关资料登记造册,报送公司党委组织部门集中保管。
第十章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工程项目应按照中铁三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铁三党组[2006]51号)文件精神,向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工程项目党组织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开支计划,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由项目部财务列支。因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由党组织提出计划,经与指挥部行政负责人商定后,从项目财务开支。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数量:
二、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有关事项:
1、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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