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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委党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
xxxx 年,我委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及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纪委和市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目标,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加强思想教育,认真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总结回顾去年开展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和市纪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党性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邀请市级机关工委、第二纪工委领导到会作指导。党组书记、主任与党组成员、副主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副主任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党总支书记与所属三个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个个有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实际,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主题。要把学习宣传十八精神与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主要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抓好民族团结、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民族工作结合起来,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支持机关党组织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总支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帮助总支及三个支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思想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统一思想、提振信心、鼓舞力量,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细节文明工程,全面推进文明机关、生态机关和效能机关建设。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广泛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凝心聚力,为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文化保证和舆论支持。
(五)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纪念建党 92 周年庆“七·一”建党节活动。按照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的要求,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讲党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学习党员基础知识、学习《党章》等一系列活动,丰富庆“七·一”活动内容。
(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尤其要带头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制度。继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民委和民族工作之中。
(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贯彻“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坚决贯彻执行,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一)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章》为主要内容,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学习,制定《中共市民委党组 2013 年学习要点》。通过深入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组领导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民族工作的创新能力。
(二)坚持机关周五学习制度。机关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坚持每周星期五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政治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制定《市民委 2012 年学习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使学习有专题、有时间安排、有针对内容,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三)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市有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年初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的基础上,拓展党风廉政建的监管领域,继续把 14 个县(市)区民宗局纳入市民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管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市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党员目标管理、公务员年终考核、党员民主评议,一起布置,一起抓落实。
(四)认真贯彻执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委主任、副主任和各处(室)负责人既是行政工作的负责人,又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到责任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中。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张田欣书记在会上的讲话和应永生书记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部署,抓好《XX 市 2013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与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盘考虑,统一部署,把责任制内容分解到人,落实到岗。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组抓大事、议大事和重大事项决策由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组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凡是涉及人、财、物问题和民族专项资金的扶持项目与资金安排等重大工作,都要严格程序,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和集中大家的智慧。坚持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和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保证党组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理化,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工作。
(二)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全市的工作和民委的重大工作,坚持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凡是涉及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坚持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凡是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坚持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假报告。确保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的政令在市民委的畅通与贯彻,确保民委的工作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
(三)推行行政问责和服务承诺制度。结合民委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XX 市民委关于实行行政问责、行政追究的规定》,增强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民委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认真接听向社会公开的领导干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完善“主任接待日”制度,认真负责处理答复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
(四)认真开好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组织原则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好年度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会),通过交心谈心、互相帮助、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总结成绩,找出差距,认真整改,进一步增进班子的凝聚力,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坚持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XX 市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方案。主任,在年内要与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面谈不少于 2 次,其中廉政谈话不少于1 次,参加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少于三分之二次。副主任,在年内要与分管处室负责人面谈不少于 2次,其中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
(六)坚持勤政廉政公示制度。按照市委、市纪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民委工作实际和年终考核工作,坚持党组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述职述廉公示制度、公务员年终考核民主测评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去年开展工作的基础是,今年继续选派 6 名公务员到“四群”教育联系村驻村蹲点联户,切实改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工作在一线研究,问题在基层解决。主动关心和有效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市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二)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设。加强
机关和委属单位的行政效能建设,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风气。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委机关。落实好民委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三)加强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认真办理上级机关转办的信访件,热情接待做好来访的各族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果。了解群众的呼声、意见和建议,做到“体察民情、倾听民意、服务群众”,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工会、妇委会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1.组织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2.组织老干部参加政治学习。3.为老干部征订学习报刊杂志。4.组织老干部深入民族村寨调研。5.组织老干部进行身体检查。6.建立老干部联系制度。7.组织老干部开展“春节”、“中秋”、“敬老节”活动。
(二)积极支持机关工会和妇女委员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机关工会和妇女委员会的作用,按照市工会和市妇联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带领机关职工和妇女同志参加各项活动。1.积极组织开展 “献爱心、送温暖捐赠活动”,坚持看望生病住院职工制度,为职工办理“互助医疗”证,凡是市工会组织的活动都按要求参加。2.妇委会工作。积极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发动女职工为“春蕾计划”捐款活动,为贫困山区儿童就学献了一份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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