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井陉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核查、排查的基础上,编制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目前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44处,涉及13个乡镇37个村,其中重点隐患点8处,次重点隐患点36处,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五类。有突发性的滑坡隐患19处、泥石流隐患6处、崩塌隐患10处、地面塌陷隐患8处、地裂缝隐患1处等。
二、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划分
以人口稠密地区、村庄、公路两侧、水库(水电站)坝肩、溢洪道及水渠为重点防治区域,采矿企业堆放尾矿及地下采矿遗留矿井和巷道为次重点防治区域,其他地区划分为一般防治区域。
交通局全面负责县域公路两侧管养范围内存在隐患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天长镇王家庄村崩塌、苍岩山镇南孤台村崩塌、南王庄乡南王庄村崩塌等)。
水务局全面负责所有水库、塘坝、水渠等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教育局负责各中小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安监局负责各持证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负责积极做好辖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管工作。
三、重点防范期、防治重点、监测防治责任人
1、重点防治时段
根据我县降水分布特征,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9月,多以暴雨和连续降雨形式出现,确定主汛期:6月1日到9月30日为重点防治时期,其他时间为次重点防治时期。地质灾害速变期:根据监测数据,灾害隐患点发生剧烈变化的时期。
2、防治重点
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聚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和重点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
3、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警责任人
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和排查的基础上,全县确定了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防范对象:吴家窑乡窦王墓村滑坡、苍岩山镇汪里村泥石流、杨庄村滑坡、寺垴村寺垴沟区滑坡、南高家峪村滑坡、苍岩山镇胡家滩村滑坡、苍岩山镇徐汉村滑坡、东高家庄村泥石流,其他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的隐患点为次重点防范对象,没有威胁到人员安全的隐患点为一般防范对象,并制定了针对性的防治方案,将监测、预防责任和任务逐点落实到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 杰
副组长: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贾兴海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刘风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国元
县国土局局长 张贵文
成 员:县财政局、国土局、公安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卫计局、供电局、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安监局、商务局、县社、联通公司、移动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张贵文兼任。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部署各项防灾工作措施。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要把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等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监测人,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扎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各乡镇政府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设立防灾机构,做到责任到人。
(2)按照县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编制并全面落实每个隐患点的防治和应急抢险预案。
(3)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发放避险明白卡,做到人手一卡。
(4)督导各村隐患点的设立监测点、监测人、预警人员,对危险区居民采取搬迁避让等措施; 发布应急避险路线和安置地点及责任人。
(5)建立汛期值班和报告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各乡镇政府、隐患点所在村必须有专人值班,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和地段进行24小时监测,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组织抢险。
(6)建立汛期巡查制度,要加强对重点隐患区、危险区的监控,确保隐患区、危险区不失控。
(7)配备必要的通讯、预警、照明、避险、救灾设施和物资,雨前组织搭建避雨设施。
(8)防灾制度与预案、抢险队员名单要上墙。
3、全力做好汛期防范工作。一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国土局、气象局要紧密配合,深入探讨地质灾害发生与降水等气象因素的关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准确性。6月1日起,要全面启动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月报、灾害调查和巡查制度。遇有灾情和险情要迅速上报,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国土、气象、住建、水务、交通、文广新、安监等部门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会商,及时通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是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汛期前各乡镇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汛期内暴雨期间县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4、加强宣传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利用有线电视、广播、专刊等各种宣传手段向群众宣传、传授防灾避险的基本方法。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专业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中小学生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5、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落实群测群防人员工作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切实调动其积极性,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在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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