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2015年武鸣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预算执行,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预算执行中受自治区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因素影响,增加了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需要对2015年武鸣县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我县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全县财政收入244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419万元、转移性收入164242万元;全县财政支出24456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支出243724万元,上解支出837万元。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级批复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上级补助增加等收入变动,相应的安排预算支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变动较大,根据《预算法》有关预算调整的规定, 拟对2015年年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由年初的244661万元调整为4492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4607万元,增长83.6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增加2276万元,按新《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此项超收将作为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年终决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转移性收入增加202331万元,其中: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3696万元;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5086万元;③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35000万元(新增政府债券710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127900万元);④政府性基金结余因当年执行过程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核算,减少4249万元;⑤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917万元,主要是根据2014年总决算报表进行调整;⑥预算周转金917万元,主要是根据2014年总决算报表进行调整;⑦上年结余减少36万元,其中:上年专项结余减少1798万元,净结余增加1762万元,主要是根据2014年总决算报表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全县财政总支出计划由年初的244561万元调整为446992万元,增加202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243724万元调整为318255万元,增加74531万元;转移性支出由年初837万元调整为128737万元,增加127900万元,主要是置换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27900万元。上解支出数待年终与上级决算后方可确定,现暂与年初预算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4125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26182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增加安排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县本级公共服务基本建设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发工资支出、职级并行条件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晋升工资增资单位支出、各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派驻各镇工作队员乡镇工作补贴支出等。
2.国防支出18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495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11301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消防培训教育综合楼工程款、刑事审判法院改选项目、应急大队购置装备、补充公检法司部门办案业务经费及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提高标准等支出。
4.教育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4932万元,其中包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17万元、预算周转金917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67685万元,预计增长比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学校教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发工资、各镇学校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支出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公用经费等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967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4913万元,预计增长比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增加部分主要用于上级下达的2015年广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及本级相关科技项目扶持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347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4492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2015年“壮乡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项目活动经费、2015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7350元,调整后预算支出33227万元。增加的部分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的补发工资、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4750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46032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疾病预防专项经费、农村计划生育新农合费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5099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6901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绿城水务公司污水处理费、供水公司代征污水处理手续费、锣圩双桥污水厂建设经费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上级专项补助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658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8364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新增债券资金用于甘圩路改建工程、双桥至武鸣一级路绿化亮化项目、定罗湖休闲公园景观绿化亮化项目、农坛路、香山大道北段等绿化、电力供电项目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4757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56368万元,预计增长比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增加部分主要用于上级下达农林水各项专项及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县配套)、新农村建设及“美丽武鸣生态乡村”项目建设经费等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274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5196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南宁至武鸣城市大道电力管线拆迁项目(新增债券)、思务至平洪公路改建工程(新增债券)、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村道养护补助等支出。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7263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7926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广西健丰药业生产技线发展专项扶持、武鸣元佳陶瓷有限公司扶持、锦龙公司技改扶持、凯瑞实业有限公司小麦啤酒生产项目企业发展扶持等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375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2663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5.金融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1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261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用于上级专项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03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1618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大明山公路耕地开垦费及上级专项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768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10790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因工资改革而增加住房公积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93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373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储蓄粮油仓库维修、水库移民粮食供应经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补助等支出。
19.预备费比年初预算减少30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1270万元。主要调剂用于马头镇道路塌方清理经费5万元、锣圩板新村潘屯地陷灾害治理经费10万元、县城市政设施防洪抢险物资经费1.25万元、仙湖特大凶杀案保障经费3万元、韦天德损害伤残赔偿经费10.22万元等支出。
2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减少120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380万元。主要今年争取置换债券额度后安排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仅380万元。
21.其他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3185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22130万元。主要是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对于上级未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由于无法细化到具体科目,为集中统筹管理,将这些项目集中列入“其他支出”科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项目的具体使用单位及用途等情况,调整到相应科目列支。同时盘活2012年及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指标冲销暂付款(12534万元)也通过该科目开支。
调整后预算收支平衡,收支相抵,预算结余227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武鸣县2015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预算5564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64645,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998万元,增长16.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34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减15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减191万元、增加污水处理费收入1214万元(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从今年3月起,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上级专项补助收入7782万元。
武鸣县2015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预算55647万元,调整后646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998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中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增加774万元(上级专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6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调减16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调减201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186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增加208万元(上级专项)、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23万元、年终结余增加7019万元。
调整后收支平衡。
三、2015年政府债券收入及安排支出情况
2015年我县政府债券收入135000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7100万元,置换政府债券127900万元。
1.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告知2015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桂财预[2015]92号)及《关于预告知2015年第2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桂财预[2015]179号)精神,我县共获得2015年第1、2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为7100万元。按文件相关规定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我县新增债券资金拟安排交通基础设施2400万元、市政建设1400万元、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2100万元、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1000万元、生态建设工程200万元。
2.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告知2015年政府置换债券额度的通知》(桂财预[2015]56号)、《关于预告知2015年第2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的通知》(桂财预[2015]146号)及《关于预告知2015年第3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的通知》(桂财预[2015]194号)精神,我县获得2015年第1、2、3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为127900万元,其中:定向承销方式置换债券5000万元,直接置换债券122900万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转换债券资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5]148号)文件精神,转换债券资金统筹用于偿还清理甄别确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政府债务中的债务本金。我县置换债券资金对应偿还政府截至2014年底政府债务系统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78062.93万元、偿还2016年及以后年度本金38465万元、偿还逾期债务本金11372.05万元。
四、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及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截止10月底,我县财政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结余结转财政存量资金33711.75万元收回统筹,其中:财政专户收回13584.91万元,预算指标收回1490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指标9367.54万元、基金预算指标2460.68万元、权责发生制3081.40万元),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收回5217.22万元。
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要求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和重新安排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南财预〔2015〕354号)文件要求,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应及时统筹用于稳增长和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支出以及用于消化构成实际支出的暂付款。因此,我县收回资金安排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用于安排消化年初无预算列入暂付款及历年未能消化的暂付款的支出项目29324.47万元。
2.用于安排年初无预算,年度内追加安排的支出项目4387.28万元。
以上两项支出共计33711.75万元,已全部统筹安排。
五、暂付款情况
截止2014年底,我县暂付款余额为77530.39万元,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5年底暂付款在2014年底基础上压缩30%的目标要求,我县结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我局对清理暂付款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清理存量资金,用于冲减历年暂付款。今年7月和9月我局分别报县政府同意将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和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用于冲减历年暂付款15541万元,这部分暂付均是历年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暂付款”划拨义务教育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美丽武鸣清洁乡村”经费、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及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重点民生保障资金。二是督促国土部门加快组织土地出让步伐,加大清理历年已出让但尚未缴清土地出让收入的清缴工作力度,确保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并及时归还基金预算收入向一般公共预算暂借资金支付的资金。预计至年底可冲减暂付款35920.05万元(其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冲减历年暂付款29324.47万元),比上年减少46.33%,2015年“暂付款”科目余额为41610.34万元,主要是:1、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费1605.3万元;2. 缴纳耕地占用税10,800.73万元;3. 归还融资借款本金及利息18560.74万元;4、土地征地及出让相关经费6,613.57万元; 5、调拨归集户周转资金760万元;6、土地储备整治项目资金2,250万元;7、拨付体育馆项目工程款700万元;8、宁武伏唐综合示范村建设资金100万元;9、县城路灯电费暂付款220万元。
推荐访问:武鸣县 方案 财政预算 【财政方案】2015年武鸣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