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兴宁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兴市府办函〔2016〕24号)要求,参照《梅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梅市府办函〔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方案】兴宁市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兴宁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兴市府办函〔2016〕24号)要求,参照《梅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梅市府办函〔2016〕6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用、以评促管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镇(街道)、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评估机制,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镇级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含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共60个(见附件1)。分三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镇级政府门户网站(共20个)。
第二类: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多的市直有关单位网站(共23个)。
第三类: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少的市直有关单位网站(共17个)。
三、考评内容
(一)建立情况。对是否建立网站情况进行考评。属于本方案第二条列举范围的单位至少应建立一个代表本单位的官方网站。
(二)健康情况。对网站实用情况、信息准确和更新情况、内容健康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维护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及商业广告问题等进行日常监测。
(三)政务公开。主要考评网站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情况。包括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等,是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政府网站是否提供在线申请渠道并进行双轨答复告知;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是否做到要素完整并标注来源、发布时间等。
(四)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的行政服务与公共服务能力。包括提供办事指引、表格下载、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等服务的水平;推进政府在线服务,业务办理全流程电子化的程度;申办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网络、电话、 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查询、办理的便捷性等。
(五)互动交流(回应关切)。主要考评网站的互动交流与回应关切情况。包括利用网站鼓励群众参与、倾听群众诉求、掌握社情民意、推动政民互动情况;网站领导信箱、在线咨询、监督投诉、意见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设置和运行情况;对公众意见建议的及时受理和反馈情况;就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广泛征求民意情况等。
(六)网站功能。主要考评网站的新媒体、移动版、搜索功能及平台技术等情况。包括应用无线通信、页面展示等新兴网络技术,利用微博、网络社区、微信等新途径,增强网站便民服务能力情况;网站使用正版、安全可控软件产品情况;同步建设网站安全保护系统,完善数据备份以及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等安全防护措施情况等。
(七)保障能力。主要考评网站的机构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及电子政务支撑等情况。包括网站建设、管理、维护的机构设置、人员落实情况;网站建设、管理、维护经费保障情况;保障网站正常运转的制度建设情况等。
(八)附加指标。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主要考评网站受到宣传表彰、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情况。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2016年7月,组织全市政府网站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日常监测。考评方案公布后的第20个工作日至10月,对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月底将监测发现问题反馈各考评对象整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按每月计分,取各月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三)自查自评。2016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年度自查工作报告并填写自查自评表于10月20日前通过指定邮箱提交市政府办公室,年度自查工作报告、自查自评表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年终考评。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网站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五)结果复核。2016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
(六)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分值≥90分)、良好(分值≥80分)、中等(分值≥70分)、合格(分值≥60分)、不合格(分值<60分)五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网站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守纪律。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三)严格标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
推荐访问:兴宁市 方案 考评 【宣传方案】兴宁市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