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科学技术奖评选方案为奖励在推动我区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铜府办〔2012〕118号规定,按照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方案】2013—2014年度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奖评选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3—2014年度科学
技术奖评选方案
为奖励在推动我区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铜府办〔2012〕118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奖项设置
区科学技术奖 (以下简称区科技奖)包括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软科学奖三个类别,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数额分别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人民币3 万元,二等奖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人民币1万元;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人民币2万元,二等奖人民币 1.5万元,三等奖人民币 1万元;软科学奖一等奖人民币1万元,二等奖人民币 5000 元,三等奖人民币3000元。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进步奖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业类: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市场竞争力强的科技成果;纳入国家和市攻关计划、重点科技专项计划和区科技计划的科技成果;利用高新技术改造现有传统产业或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开展后续研发取得重大突破的科技成果。
2.农业类:符合国家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科技成果;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科技成果。
3.其他类:在全区同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或在实施社会公益性重点项目中有重大技术创新,社会效益极其显著的科技成果。
(二)技术发明奖的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围绕全区主导产业,在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创新;
2.从事具有原创性的科技研发,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制定某项产品标准得到市级及以上认定;
3.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经鉴定后填补国内空白或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科技成果取得市级及以上“名优新产品”称号或著名商标,并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广泛应用前景。
(三)软科学奖的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技、经济、行政和社会管理等领域开展学术研究,应用于我区经济和社会建设,经实践证明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社会科学、基础理论、标准计量、信息、教育、卫生等研究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或取得重大成果;
3.在我区区域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招商引资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咨询研究成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5.研究报告立题意义重大,资料系统完整,数据准确可靠,提出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政策性建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知识产权以及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
2.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而未获主管行政机关批准;
3.同一内容的项目同时申报区科技奖的两个奖项及以上;
4.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因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
5.已获得区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三、奖励程序
(一)推荐和申报:区科技奖实行归口管理的推荐制度,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下列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和申报: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
2.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
3.具有正高职称的三名以上同专业科技人员联名推荐;
4.经区科委认定,具备推荐条件的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推荐;
5.申请奖励的人员和组织直接向区科委申报。
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申报书在区科委网站下载,网址:http://kw.cqstl.gov.cn),并在申报时限内一式三份报送区科委办公室(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文档。推荐和申报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6月25日。
(二)审查:区科委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6月25日—7月10日。
(三)评审:区科委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获奖项目及获奖等级建议,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示。评审时间:2015年7月11日—2015年7月31日。
(四)公示:区科技奖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推荐获奖项目将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在全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8月1日—8月30日。
(五)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获奖项目,由区科委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表彰时间:2015年9月。
四、申报和评选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不得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区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必须真实。
(三)参与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和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要诚实守信、公平公正。